本报沈阳2月18日电辽宁省人民政府日前作出决定,授予马加同志人民作家荣誉称号。
著名作家马加早年在原东北大学读书期间,就曾创办过革命文学刊物《北国》,开始了文学创作,迄今已有70多年写作生涯。他在流亡北平期间,参加了左翼作家联盟,创作了诗歌《火祭》,被当时的《文艺年鉴》评为1933年最好的诗作。之后,他奔赴延安,发表了延安第一部长篇小说《滹沱河流域》,受到广泛赞誉。解放战争期间,他回到北满参加土改,写出长篇小说《江山村十日》,在全国第一次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上得到充分肯定;相继又创作出中篇小说《开不败的花朵》,该作品在全国第二次、第四次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中被列为优秀作品,以后又被收入《新中国文学大系》,并译成英、日、德、蒙等几国文字。“文革”以后,他又写了《北国风云录》、《雪映关山》两部姊妹篇长篇小说,获得了中国首届满族文学奖、东北文学奖和辽宁省政府优秀作品一等奖。1998年出版《马加文集》八卷本共400余万字,是马加一生文学创作的总结,也是我国极为重要的文学财富。